国家标准的制定需要七个工作程序:
(1)立项阶段看这个标准能否符合国家经济的发展,是否符合产业生产的需求,所以需要进行立项计划。
(2)起草阶段,组织相关技术专家、组织相关的技术委员会对标准的文本进行计划立项。
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制定标准工作计划,成立标准工作组(应不少于三家单位),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标准的起草工作。标准项目负责起草单位按立项要求起草标准,鼓励组织生产、科研、营销、用户等方面人员成立工作组,共同编写国家标准;
标准起草单位应当系统地收集和整理国内外有关标准及规范、规程、文献等资料,及时掌握相关标准的现状、发展趋势和动态信息;
标准编写的层次结构(章、条、款、项)、格式、用语、公式、表格和字体,应当遵循GB/T1.1~1.2的规定;
在编写标准草案的同时,应编写标准编制说明。
(3)征求社会意见,标准定出来以后,是否适应生产加工的需要,要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。
(4)审查,要经过技术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、国家标准委的审查。
(5)统一编号,现在全国有几万项,每个标准都有固定编号,以方便标准的查找。
(6)标准经过国家标准委的审查以后正式发布。